青阳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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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为规范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及地方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教辅征订坚持“自愿选购、质量优先、公开透明”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二、征订要求

1. 目录管理

  教辅资料优先从省评议目录、新华书店推荐目录中选择,结合本校学生实际,经备课组评议后统一征订,不得超范围征订。

  坚决贯彻一教一辅的原则,每学科限订1套教辅(英语学科可增加一套听力),毕业年级可酌情增加1套试卷。  

2. 自愿原则  

  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将教辅资料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以各种变相方式统一购买;不得以教学需要为由强制征订;严禁通过家委会变相强制征订。学校学期初发放《告家长书》,明确说明教辅名称、价格及用途,由家长签字确认自愿购买意向。

3. 途径统一

 所有教辅资料统一经新华书店征订,必须征订正版出版物,并由学校统一与新华书店结算。

4.廉洁原则

备课组、年级组以及教师严禁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进行教辅资料和图书资料的推销和销售,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严禁通过布置作业、集体讲解等形式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严禁教师在教辅资料推荐、发行过程中谋取发行部门、书商提供的“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杜绝一切违规违法行为。

5.征订流程

备课组长根据下学期教学进度,经备课组评议后填写申请单,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按时上报新华书店,以确保教材能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三、领导小组及职责  

1. 组织机构

  组长:姚惠民

  副组长:张平昭(教学副校长)、邱建卫(纪检副校长)

  成员:叶玉峰、年级主任、各学科组长、家长委员会代表

2. 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监督教辅征订合规性。

  教务处:审核教辅目录,组织学科教师推荐。

  纪检负责人:核查征订流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家长代表:参与征订过程监督,反馈家长意见。

 四、信访与监督渠道  

1. 校内公示

  学校教材教辅须征订目录及价格在校务公开栏、校园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保存代购目录和代购申请单备查。

2. 投诉方式

  电话举报:学校纪检办公室(0510-86915891)、教育局基教科(0510-86862105)。  

  信箱反馈:校内设置“意见箱”,每周由领导小组开箱核查。

3. 处理流程

  中小学教辅材料坚持“谁征订、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备课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代购、使用工作,学校领导小组负责教辅材料的督导检查、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查处、治理工作。学校将在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反馈结果。查实违纪违规的,对责任人按学校纪律条例处理,并清退违规费用。

 五、责任追究

1. 对强制征订、收受回扣等行为,依规追究教师、备课组及学校领导责任。

2. 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教育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2. 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